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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

发布日期:2022-11-09浏览次数: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中提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那这处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是什么意思呢?

 

企业所得税4.jpg

 

 

一、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未弥补完的亏损在以后年度继续弥补年限?

1、一般企业:5年;

2、困难行业企业:8年;

3、电影行业企业:8年;

4、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10年;

5、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0年。

 

三、如何填写申报表

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处理。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需要填写《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表,具体填写规则可参照填报说明。

 

如有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需求,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电子邮件:23557251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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