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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2-08-15浏览次数:18

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的区别欢迎咨询:15001998485

 

公司注销有两种方式,分别是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那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简易注销vs普通注销2.jpg 

 

简易注销究竟简易在哪里呢?

1.  步骤简单,适用范围广

对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a.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b.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2. 注销程序简化:时间短,容错高

用简易注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清算组备案,公告时间由45天(自然日)压缩为20天(自然日),而且可以全程网上登记办理。并且在公告期内,3天没有异议,便可以办理简易注销了。

 

3. 申请材料简化

不再要求企业提交清算报告、清算组备案证明等材料。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市场主体,只需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全体发起人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分支机构申请简易注销的,提交《分公司、分支机构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4. 建立容错机制

允许部分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超期申请登记以及承诺书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待异常状态消除或补正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发布简易注销公告的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可撤回简易注销公告一次,并可二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企业未能在公告期结束后规定期限内向登记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的,可二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取消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登记的限制)。

 

不能申请简易注销的情况

一、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三、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四、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五、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六、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八、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一般注销的注销流程有哪些?

一般注销首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所有的资产进行清算。其次,要进行清算组及债权人公告,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在公示45天后,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手续,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不管是简易注销还是一般注销,只要公司不想经营或者已经停止运营的,一定要及时注销,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就选择不注销,毕竟不注销影响的还是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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